保靖公安:化解“路争”旧怨 让“暖心路”不再寒心
2025-10-23 09:55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龙芳 彭昌剑 | 点击量:1615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龙芳 彭昌剑)10月22日,保靖县公安局迁陵派出所调解一起因路权争夺引发的邻里纠纷。该所坚持“提前介入”矛盾纠纷工作法,持续发挥人民调解、治安调解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,止纠纷于未发,化矛盾于萌芽,有效维护辖区治安。

迁陵辖区郑家堡陈某与宋某是同住一个院落的亲近亲戚,原本关系十分和睦。早年两家因院落缺乏便捷通道,陈某主动铲平自家牛圈,修整出一条小路方便两家通行,这条路成了两人情谊的“见证”。

后来,因生活琐事两家渐生隔阂,原本的“暖心路”成为矛盾焦点,双方为“牛圈地”归属争执不休。2021年,法院介入审理,明确判决土地(原牛圈)使用权归陈某,宋某仅享有道路通行权。但宋某误将“通行权”理解为“部分土地使用权”,认为自己对地块有支配权,误解让矛盾升级。

2023至2024年期间,两家因此事多次发生争执,社区调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果,自此原本的“暖心路”变成了“形同陌路”。

10月22日,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得知该起“陈年旧怨”,没有急于调解,而是先深入调查,分别上门倾听两人诉求,记录从亲到疏的全过程;核实细节、还原纠纷全貌,最终找准“宋某误解判决、双方既在意权益也顾及面子”的核心症结。随后,民警联合社区调委会搭建“法理+人情”调解平台,一方面拿出判决书逐字解读,明确“通行权仅为正常走路,不得改造、占用土地”,理清双方权利边界;另一方面提及两家早年互帮往事,唤醒彼此旧情。

经过多次沟通、冷静疏导与法律佐证,两人终于放下芥蒂,签订和解协议:确认陈某某的土地使用权,保障宋某的通行权,双方不得堆放杂物、再因路起争执。最终,两双手重新相握,十余年的“堵心路”变成了连接邻里情的“暖心路”。

今年以来,迁陵派出所认真践行主防理念,不断调整矛盾纠纷治理模式,构建“前期排查、中期处置、后期巩固”的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机制。全域化摸排,建台账明底数,复盘重复警情、历史积案;“分级上报”“层级化解”,让矛盾纠纷不“压箱底”,破解“反复调解、治标不治本”难题;最后再通过定期回访、宣传彻底巩固调解成果。截至目前,已化解一般性纠纷423起,疑难性纠纷34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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